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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理性与事故风险控制——以“东北虎伤人”案为例

         

摘要

在一个风险社会,如何管控事故风险是法律制度、特别是侵权责任法所关注的目标.本文通过引入有限理性的视角对围绕“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事发之后对园方行为是否有过失因而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不同观点展开分析,指出园方过失认定与责任承担的主要理由并不单纯因其具有专业能力,而是有能力预见游客经常易犯的“错误行为”,并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来避免或者减少因游客的误判或者“错误行为”而发生的危险.推而广之,这样的思维范式不仅可以适用于类似的事故责任认定之中,对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设计也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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