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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之僵局与缓和良方

     

摘要

物权类型封闭原则的形式合理性在于对物债二分体系的维护,其实质合理性主要在于保障财物的可流通性与交易安全,同时也发挥着公共政策功能。虽然在公示制度逐渐完善的情况下,物权类型封闭的交易安全保障功能已经减弱,但其在体系维护和公共政策方面仍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功能。用益权路径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新尝试,通过用益权的思维方式,来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体系,是解决我国物权法定僵局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通过用益权制度,可以将现有的学说理论体系化,以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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