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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制度与完善机制的探究

         

摘要

2007年施行的《破产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可以说,在整个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居于中心位置,具有对企业财产的处置权利,又承担着维护各方关系人权益的职责.管理人对破产程序是否高效公正具有关键作用.因此,对其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就显得格外重要.完善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让破产管理人在法定范围内最有效自主地行使权利处理好其与债权人会议等关系人以及法院的关系,便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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