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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开征物业税问题的思考

     

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之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批准包括北京、深圳、重庆在内的十个省市进行物业税征收的“空转”试点。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著录项

  • 来源
    《改革与开放》|2011年第7期|11-12|共2页
  • 作者

    王晓勇;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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