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唯实》 >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构

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构

         

摘要

我国现行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违宪审查的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已经不适应实践的需要,不利于我国宪法的贯彻实施.应在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西方两大法系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行重构,即建立宪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并存的复合违宪审查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