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唯实》 >苏轼'可废'的四条理由

苏轼'可废'的四条理由

         

摘要

cqvip:中国的"文字狱",我很怀疑是由北宋的"乌台诗案"开风气之先的。春秋时期的少正卯算是一个思想犯,魏晋时期的嵇叔夜也以言论获罪,但那罪名都很抽象,不像"乌台诗案"那般从苏轼的诗文中寻章摘句,上纲上线,锻炼成狱。苏轼这个案子被称为"乌台诗案",因为办成这个冤案的都是御史台(人称乌台)的官员。他们先从苏轼《湖州谢上表》摘取"陛下知其愚不识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一语,上纲为苏轼"愚弄朝廷"、"谤讪讥骂",并将苏轼"愚弄"与"谤讪"的对象锁定为君主,说"

著录项

  • 来源
    《唯实》 |2015年第12期|95|共1页
  • 作者

    宋志坚;

  • 作者单位

    福建人民出版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