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阅读与写作》 >阿拉伯数字和汉语数字的用法

阿拉伯数字和汉语数字的用法

         

摘要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等中央七个部门1987年1月1日颁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征求各部门、各单位使用情况和提出的意见,继之又在199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然而近年来有些出版物上常见到数字用法不符合“用法规定”的情况,1995年全国语文考试的第5题A项中也出现了数字用法试题。由此,中学语文的教和学也要重视阿拉伯数字和汉语数字的用法区别。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