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海社会科学》 >略论国家管理职能的二重性

略论国家管理职能的二重性

         

摘要

正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及国家管理时,多数是指宏观的意义上的管理,既包括由特殊强制机构行使的所谓镇压职能(马克思把镇压职能即控制人民的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又包括由一般性非暴力机构执行的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的社会职能。国家职能就实质而言,应总称为管理职能,它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管理是国家职能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面。列宁说:“国家就是从人类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管理机构。”根据社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