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海检察》 >健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构想

健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构想

         

摘要

一、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意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的实质就是防止违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是一个动态的监督过程,是事前预防、事中制止和事后查处三个阶段的有机统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检察机关因担负法律监督职能而处于监督的重要环节,承担着特殊的职责。一方面要依法查办腐败现象中最严重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另一方面要通过预防工作的监督手段,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这就充分体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同时,检察机关还在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化、规范化方面有着职能优势。所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防治工作方面大有可为,是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力量和部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