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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摘要

青政字[2020]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决定》(鲁政发[2018]31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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