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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受贿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受审山东商报9月2日讯9月1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菏泽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国生受贿案一审。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刘国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计受贿210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4年,刘国生在担任菏泽市郓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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