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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

         

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最近联合下发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通知还指出,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已预征的2009年度或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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