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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现实考察与学理分析——从三起具有“标本意义”的群体性事件谈起

         

摘要

新世纪以来,在中国高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有三起非常典型,即2004年四川"汉源事件"、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和2011年广东"乌坎事件"。纵观中国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可分为基于利益表达的群体性事件、基于不满宣泄的群体性事件和基于价值追求的群体性事件,对它们则可从集体行动和集群行为两种学理视角予以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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