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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恋色,傍“款姐”傍出罪恶人生

         

摘要

2001年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辉尤故意杀人、抢劫案,依法判处刘辉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这个判决,刘辉尤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时仍禁不住全身颤抖。他面如死灰,耷拉着脑袋说:“都是贪财贪色害了我……”傍上“三陪女”财梦一场空刘辉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犀牛脚镇大坪村人。1990年,24岁的他从部队退伍回乡,一年后与同村22岁的姑娘阿果结婚,并生了一双伶俐可爱的儿女。四口之家,和睦恩爱,但刘辉尤却不甘心蜗居在一无所有的简陋泥砖房里,总幻想着如何大发大富。1994年5月,刘辉尤怀着发财梦,只身到深圳“淘金”,并很快在一家合资企业当了一名月薪近千元的保安员。但人的欲望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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