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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新社区警务战略

     

摘要

推行社区警务,是21世纪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社会的时代需要。众所周知,2002年,公安部在“杭州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其战略目标是2004年底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此次战略方案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实施,在综合考虑社区规模,警力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一个民警负责管理1000户或3000人的标准,实行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等多种配置模式;在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和对社区民警的评价标准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四年之后,公安部又下发了《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以下称“新社区警务战略”),从该战略的内容看,在2002年社区警务战略的基础上又迈出了一大步。为此本文将其称作是新社区警务战略。既然“新”战略,就应该较以往有所突破,笔者认为,新社区警务战略的突破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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