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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行为的附款

         

摘要

行政行为的附款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附加于授益行政行为上,起到限制该行为效果的法律既定外事项,包括期限、条件、撤回权保留、负担、负担保留等类型。附款行政行为的构造为"可,但是"。附款尤其适用于授益行为的作出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情形,其法律根据蕴涵在授予裁量权的法律条款中。附款的添加应该与该行政行为的目的有正当、合理的关联,并且应当符合其他裁量规则及正当程序的要求。附款与所附行政行为具有可分性,应容许单独诉请撤销违法的附款。相对人具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违法附款的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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