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

     

摘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二)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三)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