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比较教育学报》 >苏联教育部作出有关奏国歌的规则

苏联教育部作出有关奏国歌的规则

         

摘要

一、普遍学校、校外和学前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奏国歌:1.隆重集会、讨论会的开幕和闭幕,以及在其它情况下,如:纪念全苏庆祝的节日,纪念苏联共产党、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全苏列宁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的有重大意义的日子,纪念“知识日”,学年结束时的隆重集会和全体列队时。2.普遍学校、校外及学前机构举行纪念碑、纪念塔,其它为纪念苏联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苏联杰出的政治家、活动家、军事家、科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和艺术家而建立的纪念物的揭幕仪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