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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方法(模式)的范式转换

     

摘要

“规则”与“方法”之争是当今涉外民事法律适用中的主要议题.从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看,各国学者基于不同立场和观念提出诸多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在理论层面上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样态,即“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选择模式”、“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选择模式”以及代表当代国际私法基本走向的“混合型法律选择模式”.就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涉外民事裁判的实践而言,研究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方法的范式转换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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