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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国际卫生条例》(草案)的特点及应对措施

     

摘要

《国际公共卫生条例》于1951年经第四界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作为防止指定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的措施以及这些疾病的报告和通知病例要求的第一个单一国际法规。其宗旨是最大限度地防止疾病在国际间传播,保障安全,同时又尽可能小地干扰世界交通运输和贸易。该条例于1969年被《国际卫生条例》所取代,其后于1973年经修订增加了对霍乱的检疫,并于1981年做出修订,取消了对天花的国境卫生检疫。目前执行的1969年版《国际卫生条例》(下称《条例》)主要针对鼠疫、霍乱和黄热病三种烈性传染病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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