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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七部委联合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日前与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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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用电 》 |2018年第4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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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能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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