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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准程序

         

摘要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于2004年在我国成为宪法原则,并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领域推动和发展人权事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内涵是尊重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任何人受到人的待遇。保障人权的主要义务主体实质上是政府,因此,要求国家程序规则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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