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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摘要

近年来,咸丰县委、县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上,着力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使大量的民事纠纷消化在初始阶段,全县社会秩序好转,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997年至2001年,连续5年被恩施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2003年,恩施州委、州政府命名咸丰县为“平安县市”。国内外客商看好咸丰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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