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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摘要

基于我国"一国两制四法域"格局的特点与共同打击区际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区际警务合作应遵循"一国两制"、法域平等、程序合作、及时高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协作调查取证、遣返嫌疑人员、移交涉案财物、送达法律文书、移管已决案犯、交流犯罪情报等警务合作.通过建设规范体系、创设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定期会晤制度、优化程序规范作用、设立情报共享机制,促进我国内地、香港、澳门与台湾四地法律制度的衔接与区际警务合作的常态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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