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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的“法治”与“人治”逻辑——兼论体制改革的方向

         

摘要

新常态下,依法治国与社会联动治理相辅相成,城乡规划管理的逻辑随之改变,既要以公平为基础进行依法治理,又要在安定的要求下规范和整合社会关系.通过对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异化形式和组织架构的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到城乡规划管理以公平性为核心,进行权力分配与约束的法治逻辑.源于传统,我国城乡规划管理运行中“人”对组织模式、治理手段和处理社会关系方式的选择,体现了“法治”下以协调为重心的“人治”逻辑.“法治”与“人治”并不矛盾,可以通过契约基础上的集体治理逻辑和技术手段的优化实现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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