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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胶生产者、胶囊制造商及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以“毒胶囊事件”为视角

         

摘要

目的:以“毒胶囊事件”为视角,探讨辅料的原料提供者、辅料生产者及药品生产者在物料缺陷导致成品缺陷的情况下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方法: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首先对废皮革作为原料的工业明胶.缺陷胶囊及缺陷药品进行定性,随后分析了明胶生产厂、胶囊制造商和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结果与结论:提出了辅料生产者和药品生产者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质量责任、健全企业内部物料购进体系和实施第三方审计的建议,以确保药品安全.

著录项

  • 来源
    《中药与临床》 |2012年第4期|43-46|共4页
  • 作者

    康琪; 宋民宪;

  • 作者单位

    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中药资源系统研究与开发利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四川成都 610075;

    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中药资源系统研究与开发利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四川成都 610075;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药药事组织;
  • 关键词

    毒胶囊事件; 辅料;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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