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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起,农药出口退税税率调整

     

摘要

经过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多年不懈努力的推动,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起调整农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本次调整涉及农药进出口商品编码(10位码)214个,其中原药类192个、制剂类22个;涉及监管的农药原药370个,按13%征税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涉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全部的农药制剂,按13%征税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按9%征税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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