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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公务员的法治化管理

         

摘要

在人类社会迈上了市场经济道路以来,市民的权利得到了确保,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也走上了法治化管理轨道,其一方面确保了公务员对以市民为代表的国民或住民的均等化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也确认了公务员作为国民一员而享受劳动基本权的法律地位,使公务员的待遇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最终使公务员能够专心地为国民提供公共服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建立了现代的地方公务员制度,为日本地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我国公职人员法治化管理的实践有所启示。

著录项

  • 来源
    《人事天地》 |2016年第12期|22-25|共4页
  • 作者

    魏艳春;

  • 作者单位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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