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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错价,责任谁来负?

     

摘要

纠纷背景2018年10月某日,赵某在上海市金山区某家纺店看中一款床垫,看到床垫标价只有2100元,决定买下之后,赵某交付床垫款,收银员开具了收据,并承诺7个工作日将床垫送至赵某处。次日,赵某接到家纺店电话,称赵某所购买的床垫标价错误,希望赵某补足1000元差价,赵某拒绝店员表示,若赵某拒绝补足差价,则不能给赵某送货,双方为此在电话中发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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