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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弘扬董必武法制思想做好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在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第十届年会上的发言

     

摘要

@@ 董必武同志作为我国老一辈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在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从事政法领导工作,在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制思想和观点,提出并倡导依法办事的法制原则,提出并落实加快立法进程、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建立人民司法体系的法制建设目标,并在建国初明确提出司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司法》|2011年第1期|18-21|共4页
  • 作者

    安东;

  • 作者单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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