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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预防性保护简论

     

摘要

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性质决定了对其的预防性保护可以建立在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基础上,对可能妨碍其权利行使的行为,所有人可以基于该请求权行使预防妨碍请求权,这种保护方式不仅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性质相符合,而且对商业秘密的预防性保护方式也不再仅限于合同约定这种单一的方式。建立在知识产权请求权基础上的商业秘密预防性保护可以对商业秘密予以更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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