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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律机制为视角

         

摘要

当前,破产管理人业务能力不足、管理人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有效运作与作用发挥。企业破产法的先天立法缺陷,对管理人监督的有效性也存在明显不足。针对破产管理人监督制度存在的以上现实问题,应当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职业化内在要求加快构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律机制,以行业自律机制为主导进一步完善管理人监督制度,为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水平提供制度保障。本文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惩戒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情况为研究起点,对完善管理人监督制度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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