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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诉裁量权的理性规制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犯罪情节轻微"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规定,在构成公诉裁量权得以合法配置的规范性依据的同时,其语义内涵的相对模糊性,亦直接导致了我国检察机关行使公诉裁量权的客观限制标准和实际运作过程中的相对不确定性,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检察机关行使公诉裁量权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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