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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放过这样的“尾巴”

     

摘要

据报道,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黄泥村村民郑庆伟和郑仕伟,两人的绰号都叫“郑尾巴”。2003年4月13日,“郑尾巴”之一郑仕伟用猎刀将他人刺成重伤后外逃,办案人却将另一个“郑尾巴”郑庆伟抓了起来。因绰号与别人相同而导致郑庆伟被无辜关押239天.2004年3月25日,检察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3月27日,郑庆伟被无罪释放,但真凶郑仕伟尚未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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