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审查起诉时减少原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应按不起诉程序办理

审查起诉时减少原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应按不起诉程序办理

         

摘要

<正>在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即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告人有多项犯罪事实,但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其中部分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就把认为对被告人指控有把握的犯罪事实起诉到法院,对于公安机关有指控但公诉部门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既没有研究决定不起诉,也未再退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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