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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研究

         

摘要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事关检察制度效能发挥,直接影响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成效,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题中之义。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因监督事项区分“重大”与“一般”而有“办案模式”与“办事模式”之别,但部分具有重大监督事项性质的案件复查、评查以及问题线索核查仍游离于办案之外,既缺乏监督程序规制与程序公正保障,又影响检察监督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中结构要素功能的发挥。为此,亟须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法治进程,按照正当程序要求加强制度设计与安排,推动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回归“监督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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