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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林木合同纠纷案看村民自治的问题

         

摘要

2001年10月16日上午,原告延平区茂地镇宝珠村村委会诉被告本村村民余象虞林木承包合同纠纷案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林业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原被告双方分别于1998年6月11日和7月19日签订了两份《林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该村两片林木以总计2.1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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