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大研究》 >关于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河源实践探索与思考

关于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河源实践探索与思考

         

摘要

cqvip: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四大职权之一。近年来,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为推动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结合河源市第六届(2012—2016年)、第七届(2017年至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实践,总结归纳履职经验和心得体会,就履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拙略之见,旨在为行使好这项职权提供有益参考。

著录项

  • 来源
    《人大研究》 |2021年第3期|44-49|共6页
  • 作者

    常正亮;

  • 作者单位

    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