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大》 >地方人代会开法有待改进

地方人代会开法有待改进

         

摘要

一年一度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已相继落下帷幕。笔者参与了多年的县级人代会筹办工作,感慨很多,体会颇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工作方式,因没有统一的模式和要求,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给筹办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地在实践中许多做法都是仿效往年的模式,缺乏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笔者认为,地方人代会应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以创新的思路改进会议,真正使人代会开成"团结、民主、务实、奋进"的大会。一、实事求是确定主席团成员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但对主席团人员的构成、范围等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在执行中各行其是,有放"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有放已离退休好几届的老干部的,等等。笔者认为,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领导机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