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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核实广告

         

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广告审查把关意识,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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