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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徐光伟的罪与悔

         

摘要

徐光伟,现年46岁,家住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被捕前系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宁河县支行宁河镇营业所主任。因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10月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天津市杨柳青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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