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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自白——一位市委书记的“悔过”

         

摘要

丁伟斌,现年44年,1982年1月在华南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广东省韩山师专当老师,10年后任广东省揭阳市(地级)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1996年5月至2000年2月,任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县级)市委书记。他在任期间,任由出口骗税泛滥,造成普宁、潮阳等地的犯罪分子虚开增值税金额323亿元,骗税总额高达42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作案最为疯狂、涉案人员最多的骗税大案,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使这些地方的经济瘫痪、社会信用几乎丧失殆尽。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表明,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调动中,在为公司、企业及他人谋取利益上,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大量收受巨额贿赂,共计人民币75万元、港币44万元、美金2.8万元,以及高级手表、钻石戒指、金项链一批。此外,他在汕头购买一套高级住宅,连同车库及装修总计约人民币100万元。2001年2月6日,丁伟斌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在看守所里,丁伟斌向记者袒露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并剖析了思想根源。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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