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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交不妨引入“超额累进制”

     

摘要

目前,党费收交采用的是“累进制”,即党费交纳的比例随党员收入增加而升高。作为党员,收入高,多交纳党费,多向党组织作贡献,这本无可厚非。但实践中却存在这样一种不太合理的现象,即部分党员原本收入高,交纳党费后收入反而少于原本收入低的党员。比如,甲、乙两名党员月薪分别为3000元和3010元。按照规定,甲、乙每月分别需交纳党费15元和30.1元,交纳党费后分别剩余2985元和29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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