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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采取“三项措施”激活考评方式

         

摘要

富裕县实行三项考核措施,努力增强考评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一是实行“综合评价”,实现客观公正。根据工作重点、范围、内容的不同,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部门考核与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使考评结果全面、客观、准确。二是实行“特色考核”,留足创新空间。把创新项目、特色工作纳入考评体系,达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打造特色工作亮点。三是实行“替换式考核”,区分乡镇差异。将属“城关镇”的富裕镇与其他乡镇区分开来,把其特有的城市体系建设、社区建设等目标替换其他乡镇共有的合作社建设,实行“替换式”考核,打造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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