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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原则敛财三千万

         

摘要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政30年贪了20载,敛财3000多万元。他曾定下受贿目标:'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叶树养挺'讲究',在受贿问题上有个'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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