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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督陶官与淮安及唐英对陶瓷艺术的贡献

     

摘要

督陶官与淮安㈠清代督陶官制度为了保障皇家用瓷的数量与质量,明清两代均在景德镇设立御窑厂,并建立了督陶官制度。明清几百年间,有很多督陶官被派往景德镇,专门负责监督御用瓷器的生产。自明朝开始在景德镇设立御窑厂的时候,便委派了专门负责管理御窑烧造陶瓷的官员,这类官员称为督陶官,或称督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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