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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作为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以企业的经济权益和股东权益最优化为目标,是企业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相互独立、权责分明的情况下,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对公司法人财产进行有效使用和管理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国有股权由谁代表行使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二、干部任用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原则相矛盾。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大约有30%以上的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时,董事会和总经理不是真正按照法定的程度产生,而是沿用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干部任用体制。董事长和董事会不是由股东大会选聘,只对任命他们的“上层领导”负责,且这种负责有时甚至与经营无关。股东很难要求他们按自己的盈利目标行事,董事会代表对高层经理人员实施监督和激励的作用也被弱化,有的董事会甚至形同虚设。三、各个机构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尚未形成,内部关系尚未理顺。(一)董事长、董事会权力过于集中。董事长以其个人的意见来代替董事会的意见,从而使公司的决策机制难以实现合理化。(二)股东大会未能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一方面股东大会的运作机制不健全,难以实现对所有股东合法权益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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