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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潘金莲起诉冯小刚等侵权

         

摘要

2016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因称“潘金莲是不正经的女人”,而得罪了现实版的潘金莲.一名生于1957年、来自广东增城市、真实姓名为潘金莲的女子,以其名誉被侵犯为由,将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等9名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道歉、恢复名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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