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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印发

     

摘要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河北张家口市、秦皇岛市、海南三亚市等地,旺季期间部级官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最高上浮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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