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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个《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给我们的启示

     

摘要

@@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颁布至今已近60年了,它是新中国建立后的公文处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办法的执行标准,不仅是对我党和我国民主革命时期各根据地公文改革和档案管理办法经验的总结,而且为全国的公文改革奠定了基础,在新中国的文书学与档案学研究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著录项

  • 来源
    《办公室业务》|2010年第10期|40-42|共3页
  • 作者

    邢培华; 孟宪霞;

  • 作者单位

    山东聊城大学档案馆;

    山东聊城大学档案馆;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7: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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